和你同在深圳的西乡红树林
这是深圳市宝安区西乡的红树林,根据中国红树林保育联盟实地调查,红树林沿堤案分布,总长度约2.5公里,平均宽度30米,有林地总面积为10.66公顷。主要种类是秋茄、海桑和无瓣海桑。有些是人工种植,有些是天然生长,郁郁葱葱至少生长了20年。虽然近年红树林遭受垃圾和污水的折磨,但仍顽强地存活下来。保护西海堤抵御海浪和潮水的侵袭。
2012年4月,深圳地铁11号线开工建设,2013年7月,志愿者发现正在施工的地铁11号线碧-机区间挖掘和填埋了大片西乡红树林。地铁建设方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在给主管部门的申请中写明,这条地铁将会占用西乡0.83公顷红树林。
我们进一步查到广东省林业厅为地铁集团批准的是商品林采伐许可,并将该片红树林定为用材林。根据我国林业行业标准,商品林是指以生产木(竹)材和提供其他林特产品,获得最大经济产出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经济需求为主体功能的森林、林地、林木,主要是提供能进入市场流通的经济产品。
红树林本身不属于用材林,更不符合商品林的定义。这份编号为NO99224082的商品林采伐许可着实让人费解。而由于此前深圳市负责林业管理的深圳城管局并未将西乡共10.66公顷的红树林纳入林地系统管理,意味着这一片红树林被占用后,将不会得到森林法中规定进行的植被恢复等保护措施。我们实地调查后发现,截止2013年12月,因11号线工程被填埋的和导致死亡的红树林共2.83公顷,大大超出了许可证中批准的0.83公顷。
面对枯黄的叶子和倒伏的枝干,我们无法理解为什么郁闭度高达73%(高于森林法中20%的标准)的西乡红树林未被归入林地管理?
红树林本身不属于用材林的范围,且西乡红树林更不符合商品林的定义,为何以商品林的名义采伐?我们也想知道,深圳到底还有多少默默守卫海岸线的红树林没有得到合理的管理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