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环保厅及防城港环保局 发布虚假工作报告的公开信

时间:2013-03-27 15:03
摘要:这是一份揭露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发布虚假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公开信。

关于广西环保厅及防城港环保局

发布虚假工作报告的公开信

尊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以及广大关心环保、关注政府行政透明度的同仁和朋友们。

这是一份揭露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发布虚假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公开信。

20127月末,中国红树林保育联盟(以下简称CMCN)接到志愿者的报告:防城港渔洲坪地区大片红树林因东湾大道工程被挖掘和填埋。CMCN随即在810日向防城港市环保局申请东湾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820日,CMCN收到防城港环保局的回复(防环函[2012]164号),该函并没有提供CMCN所申请的信息,于是CMCN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继续提出公开所需信息的要求。912日,防城港环保局发来“防环函[2012]184号”文件,仍然拒绝公开环评报告。于是CMCN向其上级部门广西环保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111日,广西环保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防城港环保局此前的行政决定。CMCN对此复议结果不满,遂向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申请,诉防城港环保局拒绝公开环评报告的行为违法。港口区人民法院于20121227日受理此案,并于2013124日开庭审理。目前案件还未有审理结果。

以上,是CMCN依法申请防城港红树林信息公开的全部过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基于以上条款,我们查看了防城港市环保局和广西环保厅的网站。

但是这两个机关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又是如何呢?

2013322日,防城港市环保局在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其文中声称“2012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12年度没有发生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网址:http://www.fcgs.gov.cn/pubinfo/8020.aspx


而在广西环保厅官方网站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桂环函[2013]128号)中,对行政复议情况这样写:“一年来没有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网址:http://www.gxepb.gov.cn/xxgkml/ztfl/xxgkbk/201302/t20130205_14397.html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7年颁布施行以来,极大促进了政府的依法行政,政府信息也愈加公开透明,公众亦通过该条例更好的行使监督政府行政的权利。但如果各级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是虚假的,工作报告是不实的,那么如何体现依法行政的精神?如何让公众了解政府的工作?更遑论“监督”了。

面对这样隐瞒事实荒唐可笑的年度工作报告,我们不禁要问,防城港环保局和广西环保厅,你们置法律于何地?置公民监督于何地?至人民的信任于何地?

“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口号,想必这美丽二字中应该包含“信任”、“诚恳”、“干净”、“生态健康”等多重意义,但是承担人民美好期望去工作的地方环保机构,拿出这样一份敷衍了事的报告,让人如何再相信他们的其他作为。

在此,中国红树林保育联盟郑重提出我们的要求:

1.请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和广西壮族环境保护厅在其官方网站承认自己在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中的严重失职并向公众道歉;

2.请两个行政机关尽快发布一份真实可信的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3.请两个行政机关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并将该情况向公众报告;

4.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和核实所属行政机关工作报告的真实性,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我们认为环境信息对公众的生活非常重要,大量事实也表明政府环境信息的及时准确的公开对于遏制谣言,稳定社会秩序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环境信息公开并不仅仅也不应是一两个政府部门责任,中国红树林保育联盟愿与所有热爱自然、关心环境议题的朋友们一道,支持有关部门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愿碧水蓝天永在,污染和破坏无所遁形!

此致

敬礼

                                             

中国红树林保育联盟

莆田绿萌滨海湿地研究中心

2013327

注:中国红树林保育联盟(CMCN)是一家致力于保护中国的滨海湿地尤其是红树林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民间环保组织。成立于2001年,并于2009年在莆田市民政局注册为民办非企业(法人),其实体为“莆田绿萌滨海湿地研究中心”。

附:防环函[2012]164防环函[2012]184行政复议决定书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点击链接可以下载)